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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題解答您現在所處位置:首頁 〉熱點問題解答熱點問題1: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文件規定,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并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請問沒有打印簡碼的發票可以使用嗎?
答:由于納稅人眾多,系統升級需要一個過程,部分納稅人因未進行系統升級導致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未打印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的增值稅發票可以正常使用,無需重新開具。納稅人應當盡快進行系統升級,對于無法自行升級的納稅人,稅務部門和稅控服務單位將提供幫助。
熱點問題2:開具發票時如何選擇對應的商品分類編碼?
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附件編碼指導填報。
熱點問題3: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017年第1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分別規定,建筑行業、鑒證咨詢業、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繳納的稅款,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熱點問題4:請問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按以下計稅方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第三條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熱點問題5: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條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熱點問題6:初次申請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哪些資料?
答:根據《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需要如下資料:
(1)《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2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首次辦理或經辦人發生變化時提供)。
(3)發票專用章印模(首次申請發票票種核定時提供)。
熱點問題7:根據文件規定,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建筑業、工業以及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新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只有部分月度(季度)銷售額超過標準,且不愿意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自行開具的,可否申請稅務機關代開?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文件的政策解讀規定,試點納稅人可以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向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已經選擇自行開具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熱點問題8:個人出租不動產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9號)規定:三、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所需資料,仍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第二條第(五)項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規定:申請代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本條所稱有關證明材料,是指:
1. 申請代開發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
2. 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對所購物品品名(或勞務服務項目)、單價、金額等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
熱點問題9:個人購房契稅是否有優惠稅率?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條規定:(一)對個人購買家庭******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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